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计划局
2.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化工材料研究所
本文介绍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与受理情况,分析结果表明,2023年集中接收期间的项目申请与受理情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申请量再创新高,集中接收项目申请量首次超过30万项,申请量增幅同比放缓;二是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量增幅同比降低,人才类项目申请量持续增加,增幅较大;三是在初审工作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持续完善信息系统辅助功能,进一步简化初审要点,使不予受理率及不予受理项目数均进一步下降。
关键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接收;项目申请;受理
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科学基金”)项目集中接收工作于2023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在此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共接收来自2400个依托单位提交的13类项目申请304333项。经形式审查,共受理项目申请303322项。
1 申请情况
1.1 总体情况
2023年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项目申请数首次突破30万项,同比增加9937项[1],增幅3.38%,与2022年同期的6.39%相比,申请量增幅放缓。集中接收项目申请总体情况见表1。
1.2 按项目类型统计
2023年,共有13个类型项目在集中接收期接受申请,与2022年同期相比,多数类型项目的申请量有所增加[1]。其中,量大面广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量分别增加3075项、5111项和591项,增幅分别为2.64%、3.96%和2.4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量及增幅均超面上项目。上述三类项目的申请量增幅与2022年同期相比均有所降低,申请量增加数合计为8777项,占集中接收项目增量的88.33%。人才类项目的申请量持续增加,增幅较大,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港澳)增加627项,增幅8.83%;项目增加529项,增幅11.47%;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增加43项,增幅12.91%;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增加423项,增幅22.79%。部分类型项目申请量较2022年同期有所降低,其中,重点项目减少31项,降幅0.7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减少41项,降幅6.39%。相关统计数据见表2。
1.3 按项目管理部门统计
2023年,各项目管理部门集中接收的项目申请量较2022年同期相比均有所增加[1]。其中,交叉科学部申请量增幅最高,达26.05%,其次是国际合作局和信息科学部,增幅分别为22.79%和4.88%;数理、化学、生命、地球、工程与材料、管理、医学科学部的增幅均低于3.5%。在各项目管理部门中,医学科学部的申请量仍为最高,达91228项,占比29.98%。各项目管理部门集中接收项目申请情况见表3。
1.4 按依托单位隶属关系统计
2023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除教育部所属依托单位项目申请量下降0.49%,其他各系统所属依托单位的项目申请量较2022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增加。来自地方省市自治区所属依托单位的项目申请量最大,为170826项,占总申请量的56.13%。相关统计数据见表4。
1.5 按依托单位所在地区统计
2023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来自北京的项目申请量仍最高,占比为11.24%,其次为广东、江苏、上海和浙江。上述五个地区的项目申请量占比达42.75%,项目申请区域集中性仍较为明显。多数地区申请量较2022年同期增加[1],其中,澳门特别行政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增幅分别为66.67%和18.01%。内地增幅最大的地区为海南(15.57%),其次为安徽(15.33%)。北京、上海、湖北、天津、河北、内蒙古、青海、西藏的申请量较2022年同期则略有下降。
1.6 按依托单位统计
2023年,共有2400个依托单位在集中接收期提交项目申请,比2022年同期增加3个。其中,353个依托单位的申请量在200项(含)以上,单位数比2022年增加8个;55个依托单位申请量超过1000项,同比增加2个。项目申请量最多的20家依托单位全部为高等院校,共申请项目62587项,占申请总量的20.57%;申请量前100位的依托单位申请项目总数为142847项,占比为46.94%。
1.7 按申请人性别和年龄统计
2023年度集中接收项目申请的申请人中,男性与女性占比分别为60.91%和39.09%,与2022年同期相比基本稳定[1];不同年龄段的性别占比存在差异,30岁以下的申请人中,女性占比均高于男性,而在30岁以上的申请人中,男性占比均显著高于女性。从年龄分布统计,31~35岁的申请人最多,有107449位,占比达35.31%,且该年龄段的申请人数量较2022年同期增加量也最大,增加3678位,增幅为3.54%;36~40岁的申请人数量次多,有71034位,占比23.34%。在65岁以下各年龄段中,41~45岁的申请人增加3162位,同比增幅最高,为7.27%。相关统计数据见表5。
1.8 按科学问题属性统计
2023年,自然科学基金委按照科学基金资助导向要求,持续开展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评审改革。集中接收期间,除数学天元基金项目(224项)、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2279项)及交叉科学部接收的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共813项)外,其余301017个项目申请均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占比98.91%;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试点开展分类评审。
总体上看,选择“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属性(属性iii)的项目最多,占申请总量的46.53%;其次为选择“聚焦前沿、独辟蹊径”属性(属性ii)的项目申请,占申请总量的44.78%;选择“鼓励探索、突出原创”属性(属性i)和“共性导向、交叉融通”属性(属性iv)的项目申请占比分别为4.06%和4.63%(交叉科学部项目申请默认选择属性iv)。
各科学部所接收的项目申请选择的四类科学问题属性分布与领域特点直接相关。以面上项目为例(图1),数理、化学和医学科学部的面上项目选择属性ii的项目申请占比最高,分别为60.13%、54.06%和63.53%;其余科学部面上项目选择属性iii的项目申请数最多,其中工程与材料科学部选择属性iii的项目占比最高,达到73.12%。
2 受理情况
2.1 总体情况
自然科学基金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及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项目申请进行了初审。经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共1011项,占项目申请总量的0.33%。不予受理率较2022年同期(0.53%)[1]进一步下降。不予受理项目主要集中在青年科学基金项目(373项)、面上项目(295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117项)和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78项)。上述4类项目的不予受理数量占不予受理项目总数的85.36%。在提交项目申请的2400个依托单位中,有1915个依托单位无不予受理项目。
2.2 不予受理原因分析
2023年集中接收项目的不予受理原因分布如图2所示。项目申请不予受理主要是由于申请人对于相关管理要求不了解所致。
年度项目指南中申请规定、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以及相应类型项目部分,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科研诚信要求、资助范围和申请代码选择等要求有详细说明[2],建议申请人认真阅读相关内容,并按照要求进行项目申请。依托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项目申请的规范性审查。
3 集中接收与受理工作特点
2023年自然科学基金委集中接收与受理工作总体呈现出以下特点:
(1)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完善信息系统辅助功能,进一步简化项目申请材料要求。加强信息系统,对于主要的项目类型,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同时,继续实行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项目申请书中主要参与者信息在线采集等举措,切实减轻科学技术人员填表负担[2]。
(2)按照“简化程序要求、把握初审依据、统一工作标准”的要求,规范有序组织项目初审工作。在申请量突破30万的情况下,坚持“能简则简”原则,持续简化形式审查要点。同时,依托单位充分发挥对申请书规范性的指导和审查作用,不予受理率及项数均进一步下降。例如:在申请量前20位的依托单位中,苏州大学的不予受理项目仅1项,不予受理率为0.05%;首都医科大学和中南大学分别仅有2项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率分别为0.09%和0.08%。
(3)落实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统筹要求,提升资助效益。对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重大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以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相关人员联合限项;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加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与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统筹衔接。
近年来,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量持续攀升,科学基金项目受理和评审工作面临巨大挑战。自然科学基金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四个面向”,坚持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两条腿走路”的发展方针,不断深化科学基金改革,不断形成有利于原始创新和人才培养的基础制度,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在科技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为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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